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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

信息项

填写信息

事项名称

 

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办事依据

 

1.《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
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

 

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办理主体单位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事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注册人员

 

办理条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在有效期满后,其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失效,需继续执业的,应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关于停止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注〔2015〕11号),不收取注册费和印章费。

 

所需材料

 

1.注册申请表;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已实行承诺制)

3.继续教育材料(已实行承诺制)

4.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材料(已实行承诺制)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在系统上传。

 

业务表格

 

《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办理流程

 

1、登录“国家政府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后填写注册类型相关信息,并上报企业;
2、聘用企业通过“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审核申请人上报的数据,打印申请表,将申请人手写签字的照片、申请人签字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上传到系统,并上报;                    
3、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接收到申请人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申报的数据后,按时限要求将系统数据汇总上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               

4.审批结果请留意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公示、公告,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查询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5.领取注册证书。

注:1.执业师本人办理业务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执业师本人办理业务的,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参考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相关表格下载”的《单位授权委托书(模板)》)。
2.办理业务提交书面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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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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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对外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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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监理工程师注册常见问题